起诉对方但没有对方身份证该怎么办?
我想起诉一个人,但是我没有他的身份证信息,只知道他的姓名和大概居住地址。我去法院咨询,工作人员说立案需要明确的被告信息,没有身份证不好立案。我现在很发愁,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获取到他的身份证信息去完成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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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起诉时确实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但没有对方身份证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起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明确的被告”这一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并非一定是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只要能提供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信息就可以,比如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也就是说,如果您能提供被告的姓名、大概的居住地址等,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满足“明确的被告”这一条件。 如果您觉得仅这些信息还不够,想要获取对方身份证信息,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通过与对方有交集的第三方来获取,比如你们共同的朋友、同事等,他们有可能知晓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二是借助相关机构来查询。如果是涉及合同纠纷等情况,您可以持合同、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对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如果是个人之间的纠纷,您可以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到公安机关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 此外,如果您聘请了律师,律师可以凭借律师证、律所介绍信等相关材料,依法到有关部门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这样,即便您没有对方身份证,也能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到相关信息,从而顺利完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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