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执照在先权利人应该填什么?

我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看到有在先权利人这一项需要填写,但我不太清楚该填什么内容。我是开了一家小餐馆,之前这个店铺好像也有过其他经营的情况,我不知道这里是填我自己,还是填之前在这里经营的人,或者是别的什么信息,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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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照权利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营业执照在先权利人这个概念。在先权利人指的是在特定的权利产生之前,就已经对相关事项享有合法权利的主体。在营业执照办理场景中,这可能涉及到多种情况。 当涉及到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方面时,如果所申请的营业执照使用的名称、标识等可能侵犯他人在先的知识产权,那么在先权利人就是拥有该知识产权的主体。例如,你想用某个商标作为你店铺的名称,但这个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那这个商标的注册人就是在先权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场地使用方面,如果所经营的场地存在租赁权、抵押权等在先权利,那么相应的租赁权人、抵押权人就是在先权利人。比如你租用的店铺,之前房东已经将该场地抵押给了银行,那么银行就是这个场地权利方面的在先权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体现了租赁权的在先性。 对于一般的小餐馆营业执照办理,如果没有涉及到上述特殊的在先权利情况,通常可能不需要填写在先权利人相关内容。但如果之前这个店铺存在品牌加盟、特殊场地权利等情况,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权利人信息。你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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