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要谨防什么?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现在处于试用期。我不太清楚在试用期内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了解下劳动者在试用期要谨防些什么,避免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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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谨防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谨防试用期的期限约定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那么超出部分是无效的。其次,要谨防试用期的工资过低。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试用期为由,支付给劳动者极低的工资,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者,要谨防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仅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模糊理由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而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此外,还要谨防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总之,劳动者在试用期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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