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申请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有诸多需要注意的要点。 首先是申请文件方面。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而且申请文件要一式两份。这里的图片或照片很关键,要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对于图片或照片还有具体要求,比如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要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平面外观设计产品,通常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各视图比例要一致,尺寸上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 3 厘米× 8 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22 厘米,并且在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简要说明主要是对图片或者照片所不能准确表达的内容进行补充,必须包含产品名称、产品用途、设计要点以及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 其次从申请策略来讲。相似外观最好合案申请,因为多个相似的设计在一个授权专利中与分案申请授权后获得的保护力度相同,分案申请还可能因被认为是同样的外观设计,导致只能提交其中一件,否则两件专利申请都将被驳回。产品升级换代时,如果新产品外观与原专利外观差距小,仍在原专利权保护范围内,此时提交新申请可能因缺少创新点无法授权,即便授权在维权阶段也可能因与原专利无明显区别被提无效;若只有某一部件外形改变,可单独将这一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专利产品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将其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是更好选择。另外,要提取产品的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因为将包含多个创新点的产品整体申请一个专利,容易被规避。设计要点尽量简写,写得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易被规避。若产品形状、图案等均有创新,可将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更大保护范围。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不然他人可能仅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最后在时间安排和权利选择上。产品对外宣传、投放前就应当申请专利,否则可能因在先销售,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术,最终被无效或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导致诉讼败诉。并且很多人认为产品外观通过版权登记就无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际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力度和赔偿力度要大得多。 相关概念: 合案申请:就是把相似的外观设计放在一个专利申请中。 简要说明:是对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不能准确表达内容的补充,包含产品名称、用途、设计要点等内容。 设计要点: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等体现创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