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逃跑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是一种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意味着他违反了“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这一重要规定。司法机关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方面,会没收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另一方面,会立即对其进行追捕。而且,原本可能适用取保候审这种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因为逃跑行为,极大可能会被变更为逮捕,犯罪嫌疑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后续的审判。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逃跑行为在后续的量刑中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法官在量刑时,会将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情节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考量因素。这就意味着,相较于没有逃跑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罚。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不要逃跑,要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