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签订离婚协议有诸多需要注意的要点。 首先,协议内容要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不能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也不能通过不合理的债务分担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比如不能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让债权人利益受损。而且协议里对住房分配、困难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清楚并且合法。 其次,关于财产问题。不要在协议里简单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可能对经济弱势或不清楚配偶财产状况的一方不公平。建议详细列出全部共有财产,说明每一项归谁所有或如何处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69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可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所以,若担心协议离婚不成对方反悔,可以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意思表示),或者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便协议离婚不成,协议内容依然有效,诉讼离婚时也适用。 再者,抚养费约定要灵活。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很多离婚协议只笼统约定每月抚养费金额,但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时难以准确预计,生活费也会随物价上涨。因此,建议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生活费并逐年递增(约定具体比例),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须对外承担责任)按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然后,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要明确。婚内借款,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2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依据《民法典》第1090条,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些情况都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明。 最后,协议表述要严谨准确,避免模糊或有歧义的词汇,以免执行时产生误解。也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关概念: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这里,离婚协议就是附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签订离婚协议不能违背这些准则和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