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上著作权和邻接权有什么区别?

我自己创作了一些作品,也参与过一些作品的传播工作。最近听说了著作权和邻接权这两个概念,有点搞不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它们的具体差异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是权利主体,还是保护对象不同?
展开 view-more
  • #著作权
  • #邻接权
  • #权利区别
  • #知识产权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著作权和邻接权是知识产权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权利主体来看,著作权的主体是创作作品的作者,比如小说的作者、歌曲的创作者等,这些人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出了作品,从而依法享有著作权。而邻接权的主体则是作品的传播者,像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等,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创作作品,但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因此享有邻接权。 其次,保护对象也有所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表达,具有独特的创意和价值。例如一部原创的小说、一幅绘画作品等。邻接权保护的则是传播者对作品进行传播时所产生的成果,比如表演者的表演活动、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节目等。 再者,权利内容不一样。著作权的内容较为广泛,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格紧密相连,一般不可转让。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作者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权利获得经济收益。邻接权的内容相对较窄,主要是传播者对其传播成果所享有的权利,比如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等权利。 另外,权利的产生方式也存在差异。著作权通常是基于作者的创作行为自动产生的,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依法享有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记手续。而邻接权的产生则往往需要以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为前提,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才能对作品进行传播并享有相应的邻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和邻接权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关于著作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章,对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而关于邻接权的规定则在第四章,对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等传播者的权利进行了规范。通过这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和区分著作权和邻接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