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扣钱是否合法?
我因为家里突发急事,没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辞职,结果发工资时公司扣钱了。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想具体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有哪些保障,公司扣钱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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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未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扣钱是不合法的。 工资是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应得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劳动者获取足额工资的权利。 不过,如果因为员工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辞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是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比如,员工突然离职导致公司某项紧急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进而造成了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是合理合法的,但扣钱的额度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果公司没有合理依据,只是单纯以未提前一个月辞职为由扣钱,那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克扣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经济损失赔偿:是指劳动者因自身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后,需承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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