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第六章第七节的内容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具体都规定了些啥,我最近遇到点事儿,感觉和这部分法律可能有关系,但我不太懂这方面内容,所以想详细知道这里面具体规定了哪些法律条款,能给我生活中的情况做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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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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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是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一节的主要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看基本概念。“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其实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它涵盖了四种行为。走私毒品,简单说就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贩卖毒品,就是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制造毒品,则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作成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该节还对一些特殊情况做了规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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