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受案回执包含哪些内容?
我前几天去警局报了案,警察给了我一个受案回执,但我不太清楚上面应该有啥内容。我就想确认下,这个受案回执正常来说会写些什么,我拿到的这个是不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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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后,向报案人出具的一种凭证,它能证明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了报案人的报案。下面来详细介绍受案回执通常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报案人的基本信息。这里主要会写明报案人的姓名,有的还会写上联系电话等,目的是方便公安机关在后续处理案件过程中与报案人取得联系,沟通案件进展等相关事宜。 其次是案件的基本情况。会简要描述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案件的大致性质。比如是盗窃案、诈骗案等,让报案人清楚自己所报案件已被公安机关按照相应类别进行登记。 再者是受案的单位和时间。明确是哪个公安机关的具体部门受理了该案件,以及受理案件的具体日期和时间,这可以让报案人了解案件的受理主体和时间节点。 另外,受案回执上通常会有受案编号。这个编号是该案件在公安机关内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报案人可以凭借这个编号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报案人获取受案回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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