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最高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合同,关于违约金上限的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虽然这里没有直接规定违约金上限,但体现了在逾期付款情况下,违约金计算的参考标准。 在民间借贷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明在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等费用加起来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对于一般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参考,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30% 。 综上所述,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一个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最高违约金数额,而是要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和具体的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