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里面提到了违约金,但没写具体金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违约金一般是按什么标准来定的呀?是有固定数额,还是有个比例范围呢?不太清楚这个,怕之后有纠纷,所以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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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我国,违约金的数额确定有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况。 如果是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当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时,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要是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就按照法定来确定。比如在买卖合同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所以,违约金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数额,而是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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