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赡养老人的标准是什么?
我每个月都要缴纳个税,家里还有老人需要赡养。听说赡养老人可以进行个税抵扣,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所以想了解一下,个税抵扣赡养老人的标准到底是如何规定的,能帮我减轻多少负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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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抵扣赡养老人,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第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意思就是,如果您是家里的独生子女,在赡养老人时,每个月计算个税时可以直接扣除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您月工资收入是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在没有其他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原本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 - 5000(个税起征点) - 1000 = 4000元;若有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就变为4000 - 2000 = 2000元,这样需要缴纳的个税就会减少。 第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比如,您有一个兄弟姐妹,你们可以约定每人每月各扣除1000元,或者老人指定由您扣除1000元,您的兄弟姐妹扣除1000元。 这里所指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只要您的父母一方年满60岁,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均已去世且年满60岁,您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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