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最近接触到一些法律相关内容,对留置和逮捕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实际的法律场景中,留置和逮捕到底有哪些不同呢?是适用的对象不一样,还是处理的流程有差别?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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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和逮捕确实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性质不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活动而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让案件能正常推进,对可能捣乱的嫌疑人采取的限制手段。而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采取的一项措施,主要针对公职人员的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是监察机关用来深入调查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情况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逮捕相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留置做出规定 。 其次,适用对象不同。逮捕适用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的是各类刑事案件里的嫌疑人。比如张三被怀疑犯了抢劫罪,那他就可能成为逮捕的对象。留置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例如某公务员被举报贪污公款,就可能被留置调查。 再者,决定机关不同。逮捕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这就好比检察院和法院负责把关能不能逮捕,而具体去抓人的是公安机关。而留置由监察机关决定并执行,监察机关自己决定并实施对相关人员的留置。 另外,执行场所不同。留置一般在特定场所执行,这个场所是监察机关根据规定安排的。逮捕后一般羁押在看守所,看守所是专门关押被逮捕人员的地方。 最后,期限规定不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案件情况有不同规定,一般较长。比如一般案件可能是两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等,还可以经过法定程序延长。留置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是为了保证监察机关调查有合理的时间范围,也保障被留置人员的权益。 总之,留置和逮捕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这些区别是法律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目的设定的,以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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