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有人威胁我,说不给钱就曝光我的隐私,我怀疑这是敲诈勒索。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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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下面详细介绍其立案标准。 从金额标准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追诉。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除了金额标准,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会予以立案。根据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这些特殊情形,敲诈勒索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半,公安机关也会立案处理。总之,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综合考虑了金额和特殊情形等多方面因素。当遇到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的情况时,要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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