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形下适用抗诉?

我最近遇到个法律纠纷,对法院判决不太满意,就想了解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抗诉啊?是只要觉得判得不对就能抗诉,还是有特定的情形要求?我特别想知道具体的条件,好判断自己这情况有没有抗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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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在不同诉讼领域,适用抗诉的情形有所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这些情形应当提出抗诉:一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是法院对案件事实没搞清楚,用来定案的证据也不充分。比如一起盗窃案,关键证据模糊,无法清晰证明嫌疑人盗窃行为,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却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这很好理解,明明有罪证据确凿却被判决无罪,或者无辜的人被错判有罪。三是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比如犯罪情节严重应重判,却被轻判了。四是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例如把抢劫罪错误认定为抢夺罪。五是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六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像该回避的法官没回避。 在民事案件方面,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三十三条,有这些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原判决、裁定对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事实不予认定;原判决、裁定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原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原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原判决、裁定所采信的鉴定结论的鉴定程序违法或者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原审法院应当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而未鉴定、勘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其他情形。总之,抗诉不是随意进行的,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些情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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