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在商业交易或者合同签订过程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定金就是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笔钱。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定金罚则的基本概念。定金罚则是指在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也是对守约方的一种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种情况是收受定金方根本违约。比如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家收了买家的定金后,却将房屋卖给了第三方,导致买家无法实现购买该房屋的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下买家就可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卖家的行为属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第二种情况是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且责任在收受定金方。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家因为自身生产安排失误,无法按时交付货物,而这又不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的,那么买家也有权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卖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双倍返还定金的条件。 第三种情况是收受定金方拒绝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比如在服务合同中,服务提供方收取定金后,明确表示拒绝为支付定金方提供服务,这种情况下支付定金方也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服务提供方拒绝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使得支付定金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达成。 不过,在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一是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主合同标的额是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元,如果约定了30万元,其中只有20万元适用定金罚则。二是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定金支付凭证、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