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停工后,在何种情况下建设单位能够解除合同呢?
最近我们这边有个建设工程停工了,不知道停工到什么程度建设单位就有权解除合同。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标准,以及有没有相关时间限制之类的规定。
展开


建设工程停工后,建设单位能否解除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停工几年就必须解除合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工程完全无法继续进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施工单位明确告知建设单位不再继续施工,或者通过停止施工、撤离施工人员和设备等行为表明不履行施工的主要义务,建设单位在催告后仍无改观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再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施工,导致工程严重滞后,建设单位催告后,施工单位在合理时间内仍不恢复正常施工进度,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多次整改仍无法达到标准,使得工程无法按照预期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建设工程停工后是否解除合同,关键要看是否出现了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而不是单纯依据停工的时间长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