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我之前给朋友做了债务担保,现在有点担心。想知道在哪些具体情形下,我作为担保人能不用再承担责任呢?就是想详细了解下担保人免除责任的各种情况,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担保人是可以免除责任的。 首先,一般保证的情况。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就可以免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连带保证的情况。连带保证是指当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若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样可以免除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如果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而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那么保证人在该担保物应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可以免除责任。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是一种保证方式,即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也是一种保证方式,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