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什么时候失效的?
我之前在处理一些民事纠纷时,经常会参考民法通则。最近听说它失效了,我想知道具体是什么时候失效的呀?因为之后再遇到类似纠纷,就不能依据它来处理了,所以很想搞清楚这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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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失效。 在理解这一失效时间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民法通则》。它制定于1986年,并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我国民事法律领域的一部基本准则,涵盖了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诸多重要内容,对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基础依据。 而让《民法通则》失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规定该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明确规定,本法施行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的诞生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一次重大完善和升级,它整合了多部民事单行法律,涵盖的内容更加全面、细致,对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了更系统的规范。所以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通则》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司法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民事活动都应以《民法典》作为主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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