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属于骗婚?


骗婚指的是以婚姻为诱饵,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在法律上,目前并没有“骗婚罪”这样一个独立的罪名,但骗婚行为可能涉及到其他法律问题,比如诈骗罪等。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婚。 首先,在财产方面,如果男方以结婚为幌子,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财务状况,例如有巨额债务却不告知女方,或者虚构自己的财产情况,诱使女方在婚后承担债务或进行财产转移,达到非法占有女方财产的目的,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骗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在身份信息上,如果男方故意隐瞒自己的重要身份信息,比如已经结婚却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这就构成了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再者,在生理健康方面,如果男方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如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且这些疾病足以影响另一方是否愿意结婚的意愿,另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合你说的情况,男方婚前说有稳定工作,婚后发现没有,这一般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骗婚。因为这种情况通常未涉及到严重危害你财产安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隐瞒重大疾病等符合骗婚认定的情况。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涉及财产纠纷等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