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所得税预缴什么时候停止?
我在房地产行业工作,不太清楚所得税预缴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一直在进行所得税预缴,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或者什么时候这个预缴可以停止,是项目完工就停,还是有其他标准呢?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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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所得税预缴的停止时间,主要与项目的完工情况密切相关。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的概念。预缴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还没有完成整个项目的核算,无法准确计算出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的方法预先缴纳部分所得税,等项目核算清楚后再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所说的开发产品完工的标准,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一是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三是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也就是说,当房地产项目达到以上完工标准时,企业就不再按照预售收入来预缴所得税,而是按照实际的利润情况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时所得税预缴就停止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及时进行完工项目的结算和纳税调整。如果企业不及时结算计税成本并计算实际毛利额,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 调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所以,房地产企业要密切关注项目的完工情况,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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