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无罪释放?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帮信罪无罪释放的情况: 首先,被帮助对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帮信罪本身是帮助犯,其成立犯罪的前提是被帮助的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果被帮助的对象的行为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么帮助者自然也不构成犯罪。例如,若被帮助者只是进行正常的网络活动,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帮助者就不应被认定为帮信罪。 其次,主观上没有明知帮助对象实施犯罪活动。帮信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具体明知是帮助他人实施网络活动犯罪,不能是推定、可能明知,需要明知的事项是相对具体、确实充分的情节。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就不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比如,行为人只是正常提供技术服务,并不清楚对方利用该技术进行犯罪活动,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那么就不应认定为犯罪。 再次,事前虽有一定的帮助嫌疑,但没有继续实施帮助行为,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能认定犯罪。例如,一开始行为人可能提供了一些帮助,但在发现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及犯罪后,立即停止了帮助行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下,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构成犯罪,就应无罪释放。 最后,制作、销售的软件去向不明,不能认定与其他犯罪存在联系,其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也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例如,行为人开发了一款软件并进行销售,但无法确定该软件的具体用途和去向,也没有证据表明其与犯罪活动有关,那么就不能以帮信罪对其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帮信罪案件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被告人就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