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会驳回诉讼?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担心自己的诉求会被驳回。我不太清楚具体哪些情况会导致仲裁诉讼被驳回,比如是不是证据不足会被驳回,还是有其他特定条件?希望能了解清楚,好做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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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驳回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从程序方面来看: - 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后,经审查认为该仲裁委员会确无管辖权的,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相当于驳回起诉。例如,劳动者在A地申请仲裁,但该劳动争议实际应由B地仲裁委员会管辖,A地仲裁委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审查后确认无管辖权,就会按此处理。 -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基层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后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比如在一些小额的劳动报酬争议中,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若再向基层法院起诉,法院会按规定处理。 其次,从实体方面来看: - 当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时,可能会被驳回。比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但无法提供有效的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明工资数额及拖欠事实的证据,法院可能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 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诉讼请求也可能被驳回。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起仲裁和诉讼,若劳动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长时间未主张权利且不存在法定的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法院可能会驳回其请求。 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也有相关规定,对管辖权及仲裁裁决类型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和处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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