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公安会对已经判决的人进行拘留处理?
我有个朋友之前被法院判决了,本以为事情就结束了,可最近听说公安又要对他拘留。我不太明白,已经判决了怎么还会被公安拘留呢?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公安会对已经判决的人采取拘留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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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拘留分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等不同类型。对于已经判决的人,公安机关依然可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下面为你详细分析不同情形。 在刑事方面,如果已经判决的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也就是存在漏罪的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七种情形。已经判决的人若符合这些情形,公安机关同样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在行政方面,如果已经判决的人违反了治安管理等行政法规,比如在服刑期间违反监规,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比如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已经判决的人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也可能会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然后按照法律程序撤销缓刑、假释等。总之,已经判决的人并非就不会再被公安机关拘留,关键要看其后续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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