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应支付补偿金?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公司有一些变动,我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了解下,企业到底在哪些情况下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呢?我希望提前了解清楚,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 view-more
  • #企业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在多种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合作做一件事,现在一方提出不合作了,并且是这一方主动提出来的,那提出的一方就需要给另一方一些补偿。 其次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打个比方,企业承诺给员工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但实际却没有做到,员工因此不想继续干了,企业就应该给予补偿。 再者是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类似于企业因为自身经营出现大问题,不得不减少员工数量,这种情况下企业要对被裁员工进行补偿。 然后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如果合同到期了,企业要降低条件和员工续签,员工不同意,企业就得给补偿;要是企业不续签,同样也需要给补偿。 最后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此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就好像企业经营不下去了,要关门大吉,那也得给员工一定的补偿。 总之,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