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应在什么时候复运?

我有一批货物是暂时进口的,现在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在什么时候复运出去。也不清楚暂时出口的货物复运进境的时间要求。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有明确的时间界定和依据。
展开 view-more
  • #暂时进出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对于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货物的复运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暂时进出口货物,指的是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这6个月的期限就像是一个时间框,要求货物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复运操作。 不过,现实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并非所有的货物都能在6个月内完成相关操作。所以,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 海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在满足条件并经过海关批准的情况下,货物的复运时间可以得到合理的延长。 假如收发货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除了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外,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这是为了保证海关监管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总之,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一定要清楚相关的时间规定,并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复运手续或者延期申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