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可以在什么时候申请?
我和别人有个经济纠纷,听说可以申请诉前保全,但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去申请。是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就马上申请,还是得在起诉前的某个时间段内申请呢?我怕申请早了或者晚了都不合适,想了解下具体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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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申请诉前保全的时间节点是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也就是说,当你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可能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或者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在正式起诉到法院或者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之前,你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在申请诉前保全后,一定要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启动诉讼或仲裁程序,否则保全措施会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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