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收入什么时候确定?

我开了家小店,最近在记账报税,对于营业收入的确定时间有点迷糊。有时候客户付款和我们交货时间不一致,也不知道到底该以哪个时间来算营业收入。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说,营业收入到底什么时候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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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营业收入的确定时间在会计和税务领域都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在会计领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比如,您把商品卖给客户,客户拿到手并且可以随意处置这个商品,同时这个商品能给他带来经济上的好处,这时候就可以确认收入了。 当涉及不同销售方式时,营业收入确定时间也有所不同。在托收承付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对于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企业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在税务领域,不同税种对于营业收入确认时间也有规定。以增值税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总之,营业收入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会计和税务的相关规定,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确定时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确认营业收入,以保证财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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