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收和实收营业额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和规定?
我开了一家小店,最近在整理账目时发现有虚收和实收营业额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虚收营业额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我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具体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免不小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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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经营中,虚收营业额和实收营业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实收营业额指的是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真实收到的营业款项。这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交易金额,反映了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 而虚收营业额则是没有真实交易基础,人为虚构出来的营业金额。比如通过虚假的销售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来增加营业额数字。这种行为可能出于多种目的,例如为了获取银行贷款、提高企业估值、粉饰财务报表等。 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收营业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收营业额如果用于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就可能构成偷税行为。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关于虚开发票、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罪名的规定。如果企业通过虚收营业额来虚开发票,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虚开发票罪;如果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实收营业额是企业合法经营的体现,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如实记录、申报纳税等,就不会存在上述法律风险。企业应该以真实的实收营业额来反映经营状况,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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