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可以书写追加抚养费申请书?
我离婚时孩子抚养费是每月1000元,现在孩子上学费用增加,物价也涨了,我一个人负担有点吃力。我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我可以写追加抚养费申请书,让对方多给点抚养费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追加抚养费是有一定情形和条件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那么,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书写追加抚养费申请书呢?通常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随着物价的上涨、生活成本的提高,原来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就比如原来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在当地物价较低时能够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但随着物价上涨,同样的钱能买到的东西变少了,孩子的生活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考虑申请追加抚养费。 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例如孩子突然患了较为严重的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服用药物,产生了额外的医疗费用;或者孩子升学后,学费、书本费、辅导班费用等大幅增加,原有的抚养费无法覆盖这些支出,此时也可以申请追加。 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形。这是一个比较灵活的条款,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法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或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有能力支付更多的抚养费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