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要用钱时可以追加对方抚养费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时已经协商好了抚养费数额。现在孩子渐渐长大,各种开销明显增加,之前的抚养费有些不够用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孩子爸爸追加抚养费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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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要用钱时,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加对方抚养费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抚养费,简单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也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比如,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孩子正常生活所需;孩子突然患了重病,治疗费用高昂超出了原来抚养费能负担的范围;或者孩子有了一些特殊的学习需求等,这些都可能构成要求追加抚养费的正当理由。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先可以和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增加抚养费。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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