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是什么时候取消的?
我之前办理过暂住证,最近听说暂住证取消了。我想知道它具体是什么时候取消的,取消之后相关政策有什么变化,对我们这些之前办过暂住证的人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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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是我国特定时期对于外来人口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暂住证制度是为了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等目的而设立的。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管理政策的调整,暂住证逐渐被居住证制度所取代。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该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暂住证制度开始逐步取消,各地开始推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相较于暂住证,赋予了持证人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更符合人口管理的人性化和社会融合的需求。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对于之前办理过暂住证的人来说,在暂住证制度取消后,若符合当地居住证办理条件,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以便继续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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