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时,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判离?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了问题,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想知道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法院才会判决我们离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第二次离婚时,法院判离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存在以下一些具体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领取结婚证,或者长期与他人共同生活在一起。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如一方经常殴打另一方;虐待家庭成员比如长期对老人、孩子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义务,如将患病的配偶遗弃不管。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一方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而非因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例如,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矛盾冲突等原因,分开居住满两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久治不愈,影响到夫妻正常生活等。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也规定了一些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且难以治愈;婚前隐瞒精神病且婚后经治不愈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也不是必然会判离,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