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刑事赔偿何时开庭?


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且涉及刑事赔偿的案件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受理案件后具体多久会开庭 。 不过,案件审理的总时限是有限制的。一般情况下,这类案件大约需要两个月左右开庭。这是因为涉案当事人可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最长期限为37天。在这期间,如果没有获得批准,就可能会转为逮捕,然后进入漫长的羁押期,等待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最终的生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时,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所以说,虽然大概时间是两个月左右,但由于存在各种可能影响案件进程的因素,比如是否需要补充侦查、改变管辖等,具体开庭时间还得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当事人可以多和承办案件的法官或相关司法人员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开庭安排。 相关概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