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罪犯会被移送其他看守所呢?


在多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可能会被移送其他看守所,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涉及管辖权问题 当案件的管辖权发生变化时,犯罪嫌疑人可能需要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看守所。例如,犯罪行为涉及多个地区,最初抓获地的看守所可能没有管辖权,就需要将嫌疑人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看守所。这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审理和处理符合法律程序和管辖规定,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防止串供或通风报信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原看守所可能与其他嫌疑人或外部人员串供、通风报信,影响案件侦查或审判,为了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司法机关可能会决定将其移送至其他看守所。例如,嫌疑人在当地有较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可能通过各种渠道传递信息,干扰司法工作,此时移送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 依据刑罚执行情况 - **剩余刑期较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刑罚之前,如果其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将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可能会被移送至符合条件的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例如,某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已服刑九个月,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就可能被移送至看守所执行剩余刑罚。 - **刑期不满一年且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一年,或者其余刑期不满一年且不便于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负责监管。比如,罪犯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或者因案件特殊情况需要在看守所执行刑罚,就可能会被移送至相应的看守所。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看守所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这确保了看守所收押和移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司法秩序和法律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