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清退?
我申请到了公租房,住了一段时间。但最近听说公租房有一些情况会被清退,我有点担心自己会不小心触发这些情况。我想知道具体是在哪些情况下公租房会被清退,这样我也好注意一下,避免自己失去居住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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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也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当承租人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公租房是会被清退的。 第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转借就是把公租房给别人住,转租是收取租金把房子租给别人,擅自调换是没经过允许和别人换房,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规定。 第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也会被清退。比如你申请的是居住用的公租房,却把它改成了经营场所,像开个小卖部之类的,这就改变了房屋用途,不符合公租房使用规定。 第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情况。公租房一般是有一定装修标准的,如果你在居住过程中随意破坏房屋结构,或者未经允许进行大规模装修,而且不按照要求恢复原样,就可能会被要求清退。 第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不管是自己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利用公租房为他人违法活动提供场所,都严重违反规定,肯定会被清退。 第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如果你申请到房子后,很长时间都不住,让房子空着,这就浪费了公共资源,按照规定也会被清退。 另外,根据该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的,也应当在给予的合理搬迁期内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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