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廉租房会被依法收回?
我申请到了廉租房,住了一段时间了,最近听说在一些情况下廉租房会被收回。我就有点担心,想知道到底是哪些情况呀?是关于使用方面,还是家庭情况变化方面呢?就想详细了解下,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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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以下这些情况下廉租房会被依法收回: 首先,如果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重要信息,这属于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行为。因为廉租房是为了帮助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提供虚假信息破坏了公平原则。《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 其次,未经批准擅自将承租的廉租住房私自转租或借予他人,这也是不可以的。廉租房是政府为特定困难群体提供的住房福利,只能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居住使用,转租转借就违背了政策初衷。 再者,擅自更改廉租住房的使用性质也不行。比如将居住用途改成商业用途等。廉租房的用途是明确规定为居住的,改变用途会影响其功能和性质。 另外,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租赁的廉租住房中居住,或者同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支付廉租住房租金。长期闲置房屋或者不支付租金,就无法让资源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损害了其他有需要家庭的权益。 最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况也可能导致廉租房被收回。 当出现这些情况时,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有权责令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廉租住房,依法追缴非法收入,还会按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该家庭申请保障房资格;若拒不退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负责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监督等一系列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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