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是在民政局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地点?希望了解一下详细的办理地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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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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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所说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居民一般到所在区县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农村居民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同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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