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我们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现在也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平时在外地工作。想问下这种情况到底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离婚,是户口地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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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起诉的管辖法院问题,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法律疑问。下面为你详细说明。首先,在法律上,管辖法院指的是有权受理该离婚案件的法院,就好比每个地方的法院都有自己的“管理范围”,离婚案件得找到对应的“管理范围”内的法院去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简单来说,如果要起诉离婚,通常是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但要是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并且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这个地方就成了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那就要到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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