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离婚时幼儿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孩子还小,属于幼儿阶段。我们都很爱孩子,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父母离婚时幼儿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希望了解下以保障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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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儿离婚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父母离婚时,对于幼儿的处理主要涉及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望权等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幼儿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度更高,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因素。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给予孩子更好的教育资源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获得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其次是抚养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后是探望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一规定保障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见面、交流的权利,同时也考虑到了子女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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