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孩子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是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不知道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这些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处理,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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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孩子的处理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抚养权的问题。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就意味着,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一般倾向于判给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也可能判给父亲。而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定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并且,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孩子自己的意愿也会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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