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产继承?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我作为法定继承人,想了解一下办理房产继承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程序,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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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房产继承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确定是否有遗嘱。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确定房产继承人;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接着,要进行房屋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然后,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之后,需要进行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后,办理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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