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应该到哪里起诉?
我和配偶现在都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我们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这种异地的情况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离婚,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异地离婚起诉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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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异地离婚起诉地点的确定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住所地一般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意味着,如果被告在异地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举个例子,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城市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异地离婚起诉地点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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