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我打算和对象结婚,但听说有些婚姻是无效的。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担心自己的婚姻也会出现这种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到底哪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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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指的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首先是重婚。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甲已经和乙结婚了,在没有和乙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甲和丙的婚姻就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这是因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重婚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严重破坏了婚姻秩序。 其次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很好理解,像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例如,甲和乙是表兄妹,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无效的。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不利。 最后是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结婚,那么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比如,甲(男)二十周岁,乙(女)二十周岁,他们去登记结婚,因为甲未达到法定婚龄,所以他们的婚姻无效。这是为了确保结婚双方在生理和心理上都达到了成熟的程度,能够承担起婚姻的责任和义务。 一旦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就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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