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哪些?
我最近发现配偶好像背着我借了一些钱,我很担心这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影响到我的财产权益。我想具体了解下,哪些情况下的债务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好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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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进行高风险投资,且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给远方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用于创业,这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再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独自开了一家店,经营所得没有用于家庭开销,而是自己挥霍或者用于偿还开店前的个人债务,那么开店所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如果要对抗债权人,必须是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才有效。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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