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是在哪个部门认定的?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想做工伤鉴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也不太清楚工伤鉴定的流程和具体要求,担心自己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希望能了解一下工伤鉴定到底在哪个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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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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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伤害后,确定自身权益和应得赔偿的重要环节。那么,工伤鉴定究竟在哪个部门认定呢? 首先,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比如在一些城市,市、区两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设有专门的工伤认定科室,负责受理和审核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完成工伤认定后,如果职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者了解这些部门职责,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工伤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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