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应由哪部门侦查?
我想了解下,如果发生了颠覆国家政权这种情况,到底是哪个部门来负责侦查呢?我不太清楚在法律程序里这方面的分工,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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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对于此类犯罪的侦查工作,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职责分工。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颠覆国家政权罪。它指的是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这是对国家根本制度和政权稳定的严重破坏,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的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法律另有规定”,主要就涉及到国家安全机关负责的案件。而颠覆国家政权罪就属于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范围。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专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于颠覆国家政权这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国家安全机关凭借其专业的侦查手段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收集证据,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大多数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但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大犯罪,如颠覆国家政权罪等,则由国家安全机关主导侦查。这样的分工是为了确保不同性质的犯罪能够得到专业、高效的处理,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所以,当发生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时,是由国家安全机关来负责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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