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属于什么部门?
我一直不太清楚司法在咱们国家的体系里到底属于什么部门。我想了解司法和政府部门、立法部门之类的有啥关系,它自己有没有独立的体系,还有它主要负责干啥工作,是怎么在整个国家架构里发挥作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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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通常意义上指的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主要涉及司法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它们分属不同性质的部门。 首先是审判机关,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审判权是指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刑事、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它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其次是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权主要包括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犯罪行为的追诉、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还有司法行政机关,在我国主要指司法部及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的管理,比如监狱管理、律师管理、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等工作。它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受政府领导,主要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所以说,司法并不是简单地属于某一个部门,而是涉及多个具有不同职能和性质的机关,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司法体系,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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