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由哪个部门管理?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咨询相关问题,也不清楚遇到问题该向谁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在拆迁这件事上,到底是哪个部门在管理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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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拆迁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的拆迁由不同部门负责管理。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就是说,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是主要的管理部门。房屋征收部门会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等工作。 其次,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具体负责指导、监督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包括土地征收的审批、农用地转用等手续的办理等。 此外,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对拆迁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审查;城管执法部门对于拆迁过程中涉及的违法建筑拆除等工作进行管理;环境保护部门会对拆迁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管等。所以,拆迁管理是一个多部门协作的过程,不同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拆迁工作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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